作為心臟疾病的終末階段,心力衰竭需要長期服用藥物,以延緩心衰的進展,為后期生存時間爭取籌碼;同時應堅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尤其應以少鹽、限水、適當運動為主要原則,才能使藥物發揮理想的作用,更好的養護心臟。
不同于普通心臟疾病,心力衰竭的患者有太多的欲望需要自我克制,其中飲食控制就是一大難題。很多疾病的發生都與飲食相關,而控制飲食也是改善病情的重要一環,其中包括心力衰竭。心力衰竭發生的本質為心臟舒縮功能障礙,導致心臟射血能力減弱,在治療上一方面需要增加心臟的收縮力,讓它有能力將更多的血液泵出去;一方面在保持重要器官不發生缺血的情況下,應盡量減少血容量。當然,這里所致的減少血容量,是指減少血液中的水分而非血細胞等成分。
水雖然是人體代謝必不可少的成分,但對心力衰竭的患者而言,水卻需要得到合理控制,因為多余的水會加入到血液中,隨心臟一起被射出去,相當于增加了血容量,增加了心臟的工作負擔。如前所述,心衰患者的心臟受到了不同程度損害,心臟的工作能力下降,需要得到合理休息,倘若此時讓它們處于高負荷狀態,無疑會加速病情的進展,重者可能會引起急性心力衰竭,因此嚴重心衰的患者在飲水時應量出為入,每日液體攝入應控制在1.5-2.0升,有助于減輕心臟充血或心衰的癥狀。當然,對于輕度心衰患者,他們的心臟功能尚能代償,此時對水的控制無需如此嚴格,而且在利尿劑的作用下,多余的水分可以被及時排出,不會顯著增加心臟負荷。
在控制飲水量的同時,心衰患者還需要控制鈉鹽的攝入。之所以需要將鈉鹽納入管控范圍,是因為鈉鹽是維持血漿滲透壓的主要物質,血漿中鈉鹽含量越高,滲透壓越高,留在血管中的水分就會越多,會間接增加血容量,而由鈉鹽過多引起的血容量增多,醫學上稱之為“水鈉潴留”。嚴重的水鈉潴留會顯著增加心臟的工作負荷,但也并不主張輕度或穩定期心衰患者嚴格限制鈉鹽攝入,因為嚴格限鈉對血流動力學、神經內分泌有不利影響。一般而言,嚴重心衰患者(分期處于三至四期)由于存在嚴重的淤血癥狀如呼吸困難、水腫等,才需要嚴格控制鈉鹽攝入,對于他們而言,每日鈉鹽攝入應低于3g。
而除此之外,心衰患者還應合理運動,雖然心衰患者的心臟泵血功能減退,應合理休息,但缺乏運動會引起肌肉失用性萎縮,更重要的是長期臥床或缺乏運動,會增加深靜脈血栓形成,因此心衰患者在沒有發生急性心力衰竭的情況下,應根據自身的耐受情況合理運動,以增加自身運動耐力。當然,部分藥物也可增加運動耐力,比如芪藶強心膠囊,具有增加心臟收縮力的作用,使心臟每分鐘射血分數增加,可為骨骼肌的運動提供充足的血供,有助于增加運動耐力。當然,同時應規律服用利尿劑、改善預后的藥物等,必要時服用強心藥,以改善病情,定期就診調整藥物治療方案。
綜上,心力衰竭的患者應合理限制飲水量,嚴重心衰的患者在飲水時應量出為入,每日液體攝入應控制在1.5-2.0升,有助于減輕心臟充血或心衰的癥狀,同時應合理控制鈉鹽攝入,分期處于三至四期的心衰患者,每日鈉鹽攝入應低于3g,根據自身耐受情況合理運動,有助于改善失用性萎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