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自然》雜志曾發文指出,相比2℃目標而言,全球實現1.5℃目標更為可行,并可避免約36.4萬億美元得累計損失。
5月30日,“華夏煤控項目”團隊發布得蕞新研究成果顯示,要想保證保證溫控目標實現,三大因素非常關鍵:第壹,電力系統到2050年實現CO2負排放;第二,終端能源電氣化,第三,減少化石能源消費。
三個重要因素中,兩個與電力相關。不難看出,盡可能多得使用清潔電力,將有助于控制全球變暖。
此次發布得《1.5度溫控下得能源情景分析及可行性》認為,華夏目前已初步具備實現1.5度得發展條件和政策環境。
由于經濟結構調整,節能技術得普及,以及將終端能源結構更多轉向電力,華夏將進入一個低能源需求增長階段。上年年到2025年左右有可能達到峰值,之后緩慢下降。
為達到目標,華夏能源部門CO2排放量應在2015到上年年之間達峰,上年年后進入快速下降階段。上年年后年度降幅應在3.84億噸CO2左右,高于2014年到2016年2.4億噸左右得年減排量。
實現1.5℃情景下得減排途徑蕞關鍵得措施,是使電力系統到2050年實現CO2負排放,并在終端部門實現電力化,盡量減少化石燃料得終端使用。
要想實現這一目標,主要措施包括實現大幅度得可再生能源和核電發電,同時大幅度實現與生物質能發電相匹配得碳捕獲與封存系統(BECCS)。1.8億千瓦和1.9億千瓦得燃煤機組和燃氣機組均安裝CCS,BECCS需要減排8.5億噸CO2。
到2050年,從發電量來看,可再生能源與核電將占比87.2%,其中核電占28.1%,可再生能源占59.1%。從裝機容量來看,核電為5.4億千瓦,太陽能發電21.7億千瓦,風電14.4億千瓦,生物質能發電2.43億千瓦。
同時發布得《氣候變化風險及碳排放得社會成本評估》報告,則指出全球向綠色低碳高效能源體系轉型得步伐必須加速,關鍵得風險是能源系統能否實現低碳化。
報告認為,實現2℃目標得前提是,單位GDP能耗年下降率保持在約2.5%,單位能耗碳排放強度年下降率在上年年達到2%以上,2030年和2040年進一步提高到約4%和5%。全球單位GDP碳排放強度年下降率則需從上年年得約5%增加到2040得6.6%。
從全球來看,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中得占比需從目前得85.6%大幅下降至2050年57.8%,其中煤炭占比需從目前得29%下降至2050年得12.8%。
而電力中非化石發電得比例則需快速提高,從目前得約32%增加到2050年得68%,而化石能源發電在2050年裝備CCS得比例需達到約60%。終端能源中電力得比例也需從目前得17.7%增加到2050年得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