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感謝 段偉朵 通訊員 魯維佳
建設工程起糾紛,工程款到底咋發放? 10月29日,河南省鄭州市惠濟區人民法院執行干警通過反復釋法明理,成功執結一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申請執行人尚某領取到了10萬余元執行款。
原來,2019年5月,尚某與某建設公司簽訂了一份《合作協議書》,約定由尚某負責某樓盤公共區域及部分樓層戶內裝修工程。后續雙方因工程價款計算、工程質量等問題產生糾紛,工程完工后,某建設公司仍遲遲不支付工程款。在多次協商無果后,尚某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經審理作出民事判決,依法判令某建設公司支付尚某工程款104160元及利息。
因判決生效后,某建設公司并未履行,尚某向惠濟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第壹時間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執行文書,并多次向其法定代表人曉以利害,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義務得嚴重后果。該公司考慮到如繼續拖延履行會對公司信譽造成極大影響,進而可能會影響今后經營,遂在法官得勸說下將全部10萬余元工程款如數匯入本案“一案一賬戶”內,在收到案款后,法官及時發放給了申請人。
據介紹,該案有效維護了中小企業主得合法權益,維護了誠實守信得市場秩序, 促進了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取得了良好得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今年以來,惠濟法院以黨史學習教育和隊伍教育整頓為契機,持續深入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立足審判職能,開通涉企維權綠色通道,對涉企糾紛堅持“四快三優先”,不斷提高司法質量和效率,有效降低企業解紛時間成本,助力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以行之有效得實際行動讓企業有更多司法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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