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深入調查后,香港警方1日首次搗破黑衣暴徒的“地下電臺”,5名骨干成員被拘捕。香港警方還檢獲一批通信器材、氣槍、斧頭和利刀等武器,不排除被捕暴徒準備在非法活動中使用。
綜合香港《文匯報》和“大公網”報道,1日12時45分,香港毒品調查科人員突擊搜查多個目標地點,包括香港跑馬地、秀茂坪及尖沙咀區,共拘捕三男兩女,涉嫌協助暴動罪及違反電訊條例。
據港媒報道,香港警方于1日在秀茂坪一個目標住宅單位檢獲一部座臺無線電收發器、天線及高頻無線電對講機,相信上址單位是“地下電臺”總部。因“地下電臺”為加強覆蓋范圍,需要在高點安裝中轉機,香港警方隨后在跑馬地渣甸山檢獲相信由兩名被捕人非法安裝的無線電中轉器材,此外,還檢獲了9部懷疑非法高頻無線電對講機,相信是被捕暴徒用作非法行動之用。
報道稱,香港警方在過往多次暴力行動中發現,黑衣暴徒背后有人涉嫌透過非法無線電廣播發放香港警方的布防位置等信息,以協助暴徒沖擊香港警方執法、逃避警方追捕;此外,香港警方在此前的多次拘捕行動中,曾在暴徒的目標住所及個人物品中檢獲不少懷疑非法高頻無線電對講機, 相信在暴徒背后有一個“地下電臺”作支援。
香港警方經深入調查后,鎖定操作“地下電臺”的5名骨干成員。被捕的三男兩女(25歲至68歲),為暴徒“地下電臺”的骨干成員,分別涉嫌協助暴動、干犯電訊條例、藏有仿制槍械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名。 他們分別報稱任職銀行、零售業、工程師及退休者,部分人有業余無線電器材廣播專業知識。
據悉,暴徒的這個“地下電臺”于2019年10月開始為亂港暴徒提供有關香港警方的布防等信息,其后再轉發至網上社交平臺,協助黑衣暴徒沖擊香港警方執法、躲避警方追捕。
此外,香港警方還在一名33歲暴徒的寓所,檢獲可以發射鐵珠的氣槍、4把斧頭、7把利刀、2件避彈衣和1支伸縮棍, 不排除準備用于暴力活動;該名被捕暴徒再涉藏有攻擊性武器及藏有仿制槍械罪名。
香港警方表示,根據電訊條例,高頻率或高功率電訊器材的用家及發布者需要領牌,否則即屬違法,為暴徒提供通信支援,涉嫌懷疑協助暴徒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10年。香港警方稱,所有涉案無線電器材已作進一步檢驗,目前調查行動仍在持續中,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香港17名反對派區議員涉暴被捕,若判刑或失議席
自香港“修例風波”至今,有至少17名反對派候任區議員,因參與非法集結或涉及街頭暴力等不同罪名被拘捕。 港媒稱,如果他們被起訴并判處最高刑罰,將失去區議員資格。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根據《區議會條例》,香港區議員被判監3個月或以上,將失去議員資格。香港北角城市花園區議員仇栩欣日前已被香港警方預約拘捕,并到警署受查,將于1月14日在香港東區法院提訊。港媒稱,仇栩欣是以涉嫌襲警被捕,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6條“意圖犯罪而襲擊或襲警等”,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兩年監禁。
港媒指出,《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6條除了襲警之外,阻差辦公也同樣適用。 過去幾個月,有不少反對派以阻差辦公被捕,其中包括香港沙田翠田區的許銳宇、民主黨中環區的許智峰等。許銳宇在2019年7月14日因涉嫌阻差辦公被捕,許智峰以同樣罪名于2019年9月15日被香港警方拘捕。
此外,還有多名反對派議員涉嫌參與非法集結、涉嫌刑事毀壞、襲警被香港警方拘捕,根據《公安條例》第18條“非法集結”,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判處5年監禁。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60條“摧毀或損壞財產”,如未涉及縱火,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
香港暴力行動已持續半年多,這段時間以來,香港反對派頻頻到暴力活動現場為暴徒張目,縱容黑衣暴徒打砸燒殺,把香港的基礎設施搞到癱瘓,還有人頻頻為暴徒發聲狡辯,抹黑甚至阻撓香港警方執法,讓止暴制亂變得步履維艱。香港暴力犯罪不止,“懲罰”的是所有香港市民。
越來越多的香港市民開始認清暴徒和反對派的真面目,參與到止暴制亂的行動中來。救孩子、救自己、救香港,向暴力說不,向反中亂港分子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