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違規擔保、信披不及時 香雪制藥連收兩封警示函
新京報訊(記者 張兆慧)因對外擔保未履行必要審批程序和披露義務,內幕信息登記管理存在問題等,1月4日,香雪制藥發布公告稱,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兩封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下發的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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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函顯示,廣州市香雪制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王永輝、董事會秘書徐力、財務總監陳炳華存在對外擔保未履行必要審批程序和披露義務;內幕信息登記管理存在問題;未及時披露2018年業績快報修正公告以及2017年未對有關融資租賃業務進行財務核算等,對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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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8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因啟德酒店的其他訴訟糾紛查封了廣州生物島環島A線以北AH0915002地塊1號、2號土地使用權。2017年3月,香雪制藥與銀行簽訂《出具保函協議》,通過公司銀行賬戶繳存1.2億元的保證金,申請銀行出具1.2億元的現金保函為啟德酒店解除上述訴訟財產保全提供擔保。截至目前,1.2億元的資金仍處于被限制使用狀態。公司上述對外擔保事項未按規定提交董事會審議且未予公開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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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香雪制藥有關2016年年報、2017年年報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不完整、時間不準確,會計師事務所知情人只登記簽字注冊會計師,知情人登記不全,且登記的所有知情人知情時間完全一致,與事實不符;香雪制藥2019年2月27日披露《2018年度業績快報》,預計凈利潤為8237.84萬元,4月30日,披露《2018年年度報告》,實現凈利潤為5643.93萬元,香雪制藥年報披露凈利潤與業績快報預計凈利潤差異2593.91萬元,占2018年凈利潤的45.96%,但香雪制藥未及時發布業績快報修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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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底,香雪制藥簽訂融資租賃售后回租協議對外借款2億元。公司銀行賬戶收到2億元的融資款后隨即對外支付,但公司未對資金收支業務進行財務核算,導致2017年度資產負債表資產類科目、負債類科目分別少計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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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雪制藥表示,公司收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后,將認真查找原因,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切實整改,確保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切實維護全體股東權益。
編輯 岳清秀 校對 李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