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號早上,海口的吳先生在駕車行駛到江東大道與振家村交車路口附近時,車輛卻突然失控,緊接著撞上了一旁綠化帶。好在,這起單方交通事故并沒有人員傷亡,可造成事故的原因和警方后續的處理結果,卻讓吳先生頗感意外。
畫面中,車輛正勻速向前通過一處空曠的十字路口,可當行駛到人行橫道位置時,車輛卻突然發生劇烈顛簸,隨后便馬上撞向了右側的綠化帶。而仔細觀察影像后可以發現,車輛失控的前一個瞬間,車輛駛過的人行橫道上,有一處井蓋似乎略微高出了路面,貌似并沒有蓋嚴。當時的駕駛員吳先生告訴發文人,碰撞發生后,他便馬上下車查看了情況,并對事故的原因作出了自己的判斷。
駕駛員 吳先生_下車的時候,我就發現這個,井蓋的話,是已經飛出來的,與這個井的這個位置,已經相差有四五米遠,當時也不知道什么情況,我就去看了下我車輛的行車記錄儀,發現這個井蓋,好像是沒有這個完全封閉的,就沒有蓋嚴的情況,所以我懷疑這個的話,就是因為井蓋的原因,造成的我這次的一個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吳先生便馬上報了警,警方在趕到現場后,也對駕駛員、道路施工方分別進行了問詢,并對該起事故做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可其中關于事故責任認定的部分,卻讓吳先生表示無法理解。
駕駛員 吳先生_現場交警給我開是我負這個全責,我對這個判決覺得有點委屈,因為首先的話,是這個井蓋的一個安全隱患造成的,我這個車輛的一個事故,當時的話我是正常行駛的,我就覺得這個非常委屈。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標明_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第二十二條第一款_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之規定。當事人負全部責任。26號中午,發文人與駕駛員、該路段的施工單位再次來到了當時的事發位置,現場可以看到,人行橫道上的井蓋,目前已經修復蓋好。那么在事故發生時,這處井蓋是否存在損壞或沒有蓋嚴的情況呢?施工方在進行了初步調查后,給出了這樣的解釋。
井蓋疑遭重車碾壓變形
當事人或申請行政復議
中鐵廣州工程局集團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現場負責人 孔德志_我們井蓋之前肯定是蓋好的,這邊的施工單位很多,然后這個重車就是來回的壓,來回的壓,有部分井蓋就會發生變形,甚至就是說后面的插銷這個會脫掉,脫落的,隔一段時間我們就會檢修一次,出現這種情況的,我們也會把井蓋進行一個維修。
施工單位表示,事發路段是在2018年建好通車,但目前并沒有驗收交付使用,施工單位每半個月就會對路面進行一次排查維護,但在此前的排查中,并沒有發現該位置的井蓋存在隱患,而僅憑事故現場的痕跡后,他們也無法準確判斷當時的井蓋狀況。隨后,發文人也來到了負責處理該起事故的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美蘭大隊靈山中隊,對于吳先生在此次事故中為何會承擔全部責任,警方對駕駛員進行了說明。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美蘭大隊靈山中隊 民警_他開車,你要注意觀察啊,開車的時候你要注意觀察,去看,觀察路況,你如果覺得他開的這個有異議,你可以去總隊復議 (警方會)根據你的情況,來調取你的證據 而對于這樣的解釋,吳先生卻并不能認同。
駕駛員 吳先生_就是當時我從那邊往那邊開的時候,像這種井蓋首先她比較低,她如果說蓋不嚴的情況下,駕駛員難以發現的。目前,事發路段的施工單位,已對該位置附周邊路段的井蓋進行了統一的排查維修,并表示將增加巡檢頻次,避免此類意外的再次發生,而對于此事事故的責任認定,吳先生表示將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前往海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申請行政復議。
來源_直播海南